大學英文跳免修同學,答客問

  • 2017-09-07
  • AdminAdmin

因為許多申請大學英文跳免修通過的同學來電

以學測/指考成績申請-->大學英文跳修
以英文檢定成績申請-->大學英文免修

以下為綜合性的回答:

是否有申請通過大學英文跳免修資格,請至:
學生資訊系統/全人發展與管理系統/課業學習 查詢
(附圖)

 

 1.外文通識學分上限是"6"學分,最低應修習4學分。外語學院學生修習完大學英文(一)(二)必修後,大學英文(三)對外語學院學生而言一樣為自由選修。

2.大學英文(一)~(三) (科目代號032開頭),僅能採計為外文通識,合計修習超過6學分,畢業學分無法透過申請被認列為其他通識學分或選修學分。

3.大學「外」文(科目代號599開頭的科目)基本上是選修學分,不會列入外文通識學分。

但對大學英文跳免修申請通過且僅以大學外文來補足外文通識學分的同學而言,若修習大學外文滿兩學期,且語言種類相同,成績及格者,系統會將此4-6學分選修學分認列為外文通識。

兩學期都是印尼文-->可認列為外文通識 (O),
一學期印尼文+一學期波斯文 -->無法認列為外文通識,僅能作為選修學分

備註:
A.沒有申請英文跳免修的同學,並沒有「要修到兩學期且語言種類必須相同」的限制,所修習的大學外文列入選修學分。
B.大學英文跳修同學且已修習兩門至三門大學英文(三)補足外文通識學分者,以及大學英文免修同學且已修習英語授課課程補足外文通識學分者,其所另外修習的大學外文一樣為選修學分,而非外文通識學分。

4.大學英文跳修同學且選擇修習兩門至三門大學英文(三)補足外文通識學分者,等修習完兩門大學英文(三),學分修習狀況之外文通識學分才會正常顯示4學分,僅修完一門時暫時會顯示0學分。

5.大學英文免修同學且選擇修習英文授課課程補足外文通識學分者,須於修習完畢並取得成績後,填寫替代學分申請書 (可至外文中心表單下載區),請附上成績單至外文中心用印後(用印完成會以email通知同學來領取),再請同學拿替代學分申請單至註冊組完成替代學分申請作業。

*英語授課課程建議不要拿本系的必修或是本系必選修科目來替代為外文通識學分,因為同一科目,無法同時作為系上必修學分又做為外文通識學分;若以學程的英文授課科目來申請替代學分是可以的。

6.外文通識學分不採計的狀況

大學英文跳修者要以「一門大學英文(三)2學分」+「一門大學外文2或3學分」來合計為外文通識4-6學分。

大學英文免修者要以「一門英語授課課程2或3學分+「一門大學外文2或3學分」來合計外文通識4-6學分。

 

 

 

 

 

105學年以後入學學生,大學英文跳修同學所修習之大學英文(一)(二)之

 學分及成績, 

 學期及畢業皆不列入; 

大學英文免修同學所修習之大學英文(一)(二)(三)

 

 學期及畢業 

 學分及成績皆不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