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人次:
24008
大學英文
本校學生之「外文通識」學分,依規定皆須修滿 6 學分。
除「英文系」及申請「免修習大學英文一/二」學生外,預設課程皆為「大學英文一/二」,分別於上/下學期修課。
新生無須自行選課,學校將會依據學生所屬學院別編班;唯轉學生、復學生需自行於選課系統登記選課。
學生若不想於入學時修課,請自行將所編班之課程退選。
注意事項:
本校大學英文(College English Courses)課程,於107學年度起全面改制為「三學分」學期課。
本校新生之外文通識學分,除「英文系」及申請「免修習大學英文一/二」資格學生外,皆預設為大學英文一/二。
英文系學生及免修資格學生,須依據學校規定,另外修足6學分課程滿足外文通識規定。
除「英文系」及申請「免修習大學英文一/二」學生外,預設課程皆為「大學英文一/二」,分別於上/下學期修課。
新生無須自行選課,學校將會依據學生所屬學院別編班;唯轉學生、復學生需自行於選課系統登記選課。
學生若不想於入學時修課,請自行將所編班之課程退選。
注意事項:
本校大學英文(College English Courses)課程,於107學年度起全面改制為「三學分」學期課。
本校新生之外文通識學分,除「英文系」及申請「免修習大學英文一/二」資格學生外,皆預設為大學英文一/二。
英文系學生及免修資格學生,須依據學校規定,另外修足6學分課程滿足外文通識規定。
>> 大學英文修業辦法(113學年更新)113年7月23日 政教字第1130024346號函發布
>> 大學英文三學分新制學生修課注意事項說明
精進學生英語文能力,並培養具備通識精神之國際公民
建立有效的英語文學習方法、加強自學能力、拓展國際視野
建立有效的英語文學習方法、加強自學能力、拓展國際視野
▍大學英文 College English
本校大學英文課程屬於外國語文通識,由外文中心統籌規劃,包含大學英文(一)、大學英文(二),各3學分。本校學士班學生於在學期間必修大學英文6學分,採計為外國語文通識學分。
大學英文(一)、(二) 分別於上下學期開課,合計6學分,為必修學分
107學年不開設大學英文(三)選修課程,但增加「選修英文」(課程代號為599)主題課程,為一般選修。
>> 課程介紹
大學英文(一) 課程規劃主要以基礎的聽說讀寫為主,提升英語文理解能力:
l 聽:簡單英語對話;日常對話、教材相關議題。l 說:清楚的自我介紹;開始、持續並結束簡單對話;完整敘述 事件;對閱讀題材的討論及表達意見。
l 讀:基本閱讀策略。
l 寫:基礎文法習作;段落寫作。
大學英文(二) 課程規劃以進階聽說讀寫為主,使學生能獨立學習及互相學習:
l 聽:日常對話;教材相關的議題;廣泛的議題。l 說:提問及訪談;對閱讀題材與相關議題發表意見。
l 讀:進階的閱讀策略。
l 寫:摘要與評述聽講及閱讀內容;簡短的閱讀心得報告。
>> 開課時段
大一學生須修讀之大學英文(一)/(二)由外文中心分派編班,原則上禁止跨時段/院選課。
非應屆/轉學生/復學生等學生請自行選課,學生可直接登記原院開設時段之課程,若要選非學生所屬學院的課程,一律採用人工加簽。
港澳僑生、外籍學生、體育入學管道學生,自111學年起於各院時段皆獨立開設專班,依據學生所屬學院別編班灌檔。
學生所屬學院 / 身分條件
|
大學英文上課時段
|
社會科學院、國際事務學院
|
週二D56節
|
文學院、理學院、教育學院、資訊學院
|
週三D56節
|
商學院
|
週四234節
|
法學院、創新國際學院 |
週四D56節
|
傳播學院、外語學院(英文系除外)
|
週五D56節
|
其他專班(健康中心聽障)
|
週三EFG節
|
>> 免修習大學英文一/二資格申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