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先確定欲提出申請之科目已經修畢、取得成績。
3、檢附「修業成績單」或全人系統載下之「歷年修課記錄」。
學生可於辦公時間親至外文中心申辦(國際大樓5樓507室),另為便利學生申請原紙本申請流程得以「電子郵件」管道申請外文通識替代學分事宜,同學須提供「替代學分申請書」及「成績證明」EMAIL至中心(flcenter@nccu.edu.tw)遠距辦理,中心收到申請後2-3個工作天內會回復辦理情形。
電子郵件申請流程:
①填妥申請書、備妥審查資料(成績單或歷年修課記錄)→
②將申請表+審查附件email至外文中心→ *來信主旨請依格式填寫「替代學分申請_學號_姓名」
③中心回復收件。→ *若3工作日仍未收到收件確認回復,請與中心聯繫避免遺漏
④中心審查及主管核章。→
⑤中心通知學生至外文中心領取核定表單。→
⑥學生親至註冊組辦理,並確認學分替代申請是否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