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学年第1学期「免修习大学英文一/二」适用修正条文
办理期间(自新生有学号起)分两阶段办理(第一阶段通过者不编班、第二阶段通过者请自行退选):113/8/5(一) 至 113/9/26(四) 中午12时止
※同学若已经修习/抵免 032001 /032002 大学英文一/二课程,再申请「大学英文免修」,所修课程将会「不采计」!! 申请免修习大学英文之相关规定,依据本校「大学英文修习办法」第三至六条办理。 ※修正标准自113学年度起全面实施 (113年7月23日 政教字第1130024346号函发布) ※申请免修课程之标准及相关注意事项申请标准:
达以下标准者可申请免修「大学英文(一)&(二)」课程,并依规定另外修课满足外文通识规定。
(1) 通过全民英语能力分级检定(GEPT)测验中高级复试。
(2) 托福网络化测验(TOEFL iBT)83(含)分以上。
(3) 国际英语测验(IELTS)6.5级 (含) 以上。
(4) 英国剑桥大学国际英文认证(Cambridge Certificate)FCE Grade B(含)以上。
(5) 多益测验(TOEIC)860(含)分以上,且口说及写作达330分(含)以上。
(6) 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学测)英文成绩达15级分,并于高中英语听力测验达A级分。
(7) 培力英语能力检定(BESTEP)听说读写皆达B2以上。
(8) 英语为母语或曾于全英语授课高中或大学就读一年以上之学生。
(9) 其他有效英文程度证明文件,个案审理。
(2) 托福网络化测验(TOEFL iBT)83(含)分以上。
(3) 国际英语测验(IELTS)6.5级 (含) 以上。
(4) 英国剑桥大学国际英文认证(Cambridge Certificate)FCE Grade B(含)以上。
(5) 多益测验(TOEIC)860(含)分以上,且口说及写作达330分(含)以上。
(6) 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学测)英文成绩达15级分,并于高中英语听力测验达A级分。
(7) 培力英语能力检定(BESTEP)听说读写皆达B2以上。
(8) 英语为母语或曾于全英语授课高中或大学就读一年以上之学生。
(9) 其他有效英文程度证明文件,个案审理。
★ 检附成绩单上之应试者姓名若为英文拼音,请检附护照影本以利姓名对照。★ 国外学历或成绩单等请依规定检附外馆证明。
申请通过者,外文通识课程如何修课?(图解版)
不论您以哪一种方式提出申请,您都会收到外文中心寄发「免修习大学英文资格注记」通知至「学号@nccu.edu.tw之邮件信箱,
如果您没有收到信件,代表您未申请成功,请与外文中心联系,另外也可以在iNCCU全人系统中查询您「免修习大学英文」的身分注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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