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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FAQ

选课常见问题113年8月修订)

外文中心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校内分机63007
外文中心电子邮件信箱 flcenter@nccu.edu.tw     信件主旨建议格式【○
问题_学号_姓名_科目名称】

>> 大学英文跨院选课,请于「人工加签」阶段办理,人工加签单(连结将于开学时开放下载) 
 
>> 挡修允许修习申请  学生修习课程,如系统产生「挡修」,可能有几种情况:
  1. 未修习该科目之先修科目(A.请由系统打印「允许修习认定单」/ B.教师同意修习之证明:检附成绩证明向该课程教师提出申请(请email联络教师)后,学生再将老师同意修习的email送交中心解除档修 → C. 进行选课。 )请参考图示说明
  2. 已修习先修科目,但该科教师成绩尚未上传 → 请与教师确认。(若已修习之课程确认教师以上传成绩 → 请于选课页面上「更新课程检核」,确认系统已更新成绩状态。)
 
>> 大学英文一/二免修习资格申请
113年7月23日 政教字第1130024346号函发布
  1. 免修习大学英文一/二申请单(连结 若失效请至法规表单下载)
  2. 大学英文免修身份申请并注记后不得变更
  3. 是否有申请通过免修习大学英文一/二,请至「学生资讯系统/全人发展与管理系统/课业学习」查询。
 
>> 107学年新制实施之后,申请「免修习大学英文一/二」资格学生,依大学英文修习办法办理
113年7月23日 政教字第1130024346号函发布
  1. 外文通识学分规定为6学分。
  2. 一般生修课:
  • 大学英文(一)/(二)为必修,各3学分,上下学期开课。
  • 选修英文为一般选修课,3学分,每学期开课。
  • 大学外文为一般选修课,2或3学分。上学期开一/三、下学期开二/四。
  • 一般生修大学外文课程为单学期选修课,无「两学期同一语种」限制。
  • 为学习连惯性,本中心协助大学英文/外文修课同学上下学期转档,学生如无学习规划,请自行退选。
  1. 具「免修习大学英文一/二课程资格」学生修课
学生修业状况
修业建议或机制
新生于第一阶段申请通过者将不会被编班,其馀已编班者若申请免修并完成注记者,请自行退选原被编班之「大学英文」课程
转学生/复学生请自行登记选课、或加签其他学院时段任一班课程。
各院所属上课时间:
社科院、国务院  二D56
文学院、理学院、教育学院、资讯学院 三D56
商学院 四234
法学院、创新国际学院 四D56
外语学院、传播学院 五D56
 
申请免修习大学英文一/二学生,已修习大学英文(一),想改修习大学外文。 学生所修大学英文(一)不采计为外文通识。
免修习大学英文一/二学生修习大学外文,须修习「两学期同一语种」,修毕且及格后,始认列为外文通识学分,以6学分为限。
我的学号是104/105/106...,新制开始后,我的外文通识要修几学分? 学号开头非107的学生,若尚未修毕外文通识,则是适用旧制规定,最少4学分、至多6学分。
免修习大学英文一/二学生已修习1门大学外文 请再修习同一语种之大学外文课程,修毕且及格后,提出替代学分申请
免修习大学英文一/二学生选择以英文授课课程补足外文通识学分
 
**注:同一科目不能双边采计学分,无法同时采认为系上必修及外文通识学分,请同学不要以英语授课的必修学分进行申请。
 
须于修习完毕并取得成绩后,填写外文中心替代学分申请书,附上成绩单至外文中心申请(当日无法现场领取),申请获准后请同学取件至注册组完成替代学分申请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