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第1學期「免修習大學英文一/二」適用修正條文
辦理期間(自新生有學號起)分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通過者不編班、第二階段通過者請自行退選):113/8/5(一) 至 113/9/26(四) 中午12時止
※同學若已經修習/抵免 032001 /032002 大學英文一/二課程,再申請「大學英文免修」,所修課程將會「不採計」!! 申請免修習大學英文之相關規定,依據本校「大學英文修習辦法」第三至六條辦理。 ※修正標準自113學年度起全面實施 (113年7月23日 政教字第1130024346號函發布) ※申請免修課程之標準及相關注意事項申請標準:
達以下標準者可申請免修「大學英文(一)&(二)」課程,並依規定另外修課滿足外文通識規定。
(1) 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GEPT)測驗中高級複試。
(2) 托福網路化測驗(TOEFL iBT)83(含)分以上。
(3) 國際英語測驗(IELTS)6.5級 (含) 以上。
(4) 英國劍橋大學國際英文認證(Cambridge Certificate)FCE Grade B(含)以上。
(5) 多益測驗(TOEIC)860(含)分以上,且口說及寫作達330分(含)以上。
(6) 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學測)英文成績達15級分,並於高中英語聽力測驗達A級分。
(7) 培力英語能力檢定(BESTEP)聽說讀寫皆達B2以上。
(8) 英語為母語或曾於全英語授課高中或大學就讀一年以上之學生。
(9) 其他有效英文程度證明文件,個案審理。
(2) 托福網路化測驗(TOEFL iBT)83(含)分以上。
(3) 國際英語測驗(IELTS)6.5級 (含) 以上。
(4) 英國劍橋大學國際英文認證(Cambridge Certificate)FCE Grade B(含)以上。
(5) 多益測驗(TOEIC)860(含)分以上,且口說及寫作達330分(含)以上。
(6) 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學測)英文成績達15級分,並於高中英語聽力測驗達A級分。
(7) 培力英語能力檢定(BESTEP)聽說讀寫皆達B2以上。
(8) 英語為母語或曾於全英語授課高中或大學就讀一年以上之學生。
(9) 其他有效英文程度證明文件,個案審理。
★ 檢附成績單上之應試者姓名若為英文拼音,請檢附護照影本以利姓名對照。★ 國外學歷或成績單等請依規定檢附外館證明。
申請通過者,外文通識課程如何修課?(圖解版)
不論您以哪一種方式提出申請,您都會收到外文中心寄發「免修習大學英文資格註記」通知至「學號@nccu.edu.tw之郵件信箱,
如果您沒有收到信件,代表您未申請成功,請與外文中心聯繫,另外也可以在iNCCU全人系統中查詢您「免修習大學英文」的身分註記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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