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名額:1-2名。
三、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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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碩士學位(含)以上。
- 具英語教學EGP、EAP、ESP相關領域專長。
- 母語人士或相當於母語人士程度者且能全英語授課。
- 具教育部核准之專科以上教師證書者優先考量。
- 具大專院校相關教學經驗者優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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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薪資:比照公立大專教師薪資支給標準。(經費來源為教育部雙語計畫)
六、應徵文件:*影本文件屆聘前將驗證正本。
- 個人履歷表(請使用本中心履歷表)。
- 學位證書影本* (如為境外學歷,須於起聘前完成駐外館處驗證)。
- 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若提供教師證書影本*者免附。
- 可開授EAP或ESP者,請提供授課計畫或教學大綱。
- 教學或研究論文著作,節錄或全文皆可(無則免附)。
- 教學意見調查表,有教學經驗者請務必完整檢附。(無則免附)
- 其他相關資歷證明文件,外籍人士若能檢附基本中文能力證明者為佳。
七、申請截止日期:民國114年4月30日。
八、選徵方式:
請檢具上述應徵文件電子檔,於截止日期前寄送至電子郵件信箱flc@nccu.edu.tw,郵件主旨欄註明「應徵英文兼任教師:姓名」。文件通過書面審查者,將邀請至本中心面談。
九、聯絡及收件信箱:flc@nccu.edu.tw(若有相關疑問,請以電子郵件方式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