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人次:
23691
大学英文
本校学生之「外文通识」学分,依规定皆须修满 6 学分。
除「英文系」及申请「免修习大学英文一/二」学生外,默认课程皆为「大学英文一/二」,分别于上/下学期修课。
新生无须自行选课,学校将会依据学生所属学院别编班;唯转学生、复学生需自行于选课系统登记选课。
学生若不想于入学时修课,请自行将所编班之课程退选。
注意事项:
本校大学英文(College English Courses)课程,于107学年度起全面改制为「三学分」学期课。
本校新生之外文通识学分,除「英文系」及申请「免修习大学英文一/二」资格学生外,皆默认为大学英文一/二。
英文系学生及免修资格学生,须依据学校规定,另外修足6学分课程满足外文通识规定。
除「英文系」及申请「免修习大学英文一/二」学生外,默认课程皆为「大学英文一/二」,分别于上/下学期修课。
新生无须自行选课,学校将会依据学生所属学院别编班;唯转学生、复学生需自行于选课系统登记选课。
学生若不想于入学时修课,请自行将所编班之课程退选。
注意事项:
本校大学英文(College English Courses)课程,于107学年度起全面改制为「三学分」学期课。
本校新生之外文通识学分,除「英文系」及申请「免修习大学英文一/二」资格学生外,皆默认为大学英文一/二。
英文系学生及免修资格学生,须依据学校规定,另外修足6学分课程满足外文通识规定。
>> 大学英文修业办法(113学年更新)113年7月23日 政教字第1130024346号函发布
>> 大学英文三学分新制学生修课注意事项说明
精进学生英语文能力,并培养具备通识精神之国际公民
建立有效的英语文学习方法、加强自学能力、拓展国际视野
建立有效的英语文学习方法、加强自学能力、拓展国际视野
▍大学英文 College English
本校大学英文课程属于外国语文通识,由外文中心统筹规划,包含大学英文(一)、大学英文(二),各3学分。本校学士班学生于在学期间必修大学英文6学分,采计为外国语文通识学分。
大学英文(一)、(二) 分别于上下学期开课,合计6学分,为必修学分
107学年不开设大学英文(三)选修课程,但增加「选修英文」(课程代号为599)主题课程,为一般选修。
>> 课程介绍
大学英文(一) 课程规划主要以基础的听说读写为主,提升英语文理解能力:
l 听:简单英语对话;日常对话、教材相关议题。l 说:清楚的自我介绍;开始、持续并结束简单对话;完整叙述 事件;对阅读题材的讨论及表达意见。
l 读:基本阅读策略。
l 写:基础文法习作;段落写作。
大学英文(二) 课程规划以进阶听说读写为主,使学生能独立学习及互相学习:
l 听:日常对话;教材相关的议题;广泛的议题。l 说:提问及访谈;对阅读题材与相关议题发表意见。
l 读:进阶的阅读策略。
l 写:摘要与评述听讲及阅读内容;简短的阅读心得报告。
>> 开课时段
大一学生须修读之大学英文(一)/(二)由外文中心分派编班,原则上禁止跨时段/院选课。
非应届/转学生/复学生等学生请自行选课,学生可直接登记原院开设时段之课程,若要选非学生所属学院的课程,一律采用人工加签。
港澳侨生、外籍学生、体育入学管道学生,自111学年起于各院时段皆独立开设专班,依据学生所属学院别编班灌档。
学生所属学院 / 身分条件
|
大学英文上课时段
|
社会科学院、国际事务学院
|
周二D56节
|
文学院、理学院、教育学院、资讯学院
|
周三D56节
|
商学院
|
周四234节
|
法学院、创新国际学院 |
周四D56节
|
传播学院、外语学院(英文系除外)
|
周五D56节
|
其他专班(健康中心听障)
|
周三EFG节
|
>> 免修习大学英文一/二资格申请办法